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了!根据时间,你必须先做好哪些准备?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一月份对于法考er来说特殊又重要,是开始法考学习的好时机,也是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和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敲定的时候! 没错,2022年法考时间已经定了!各位法考er,不要再停留在状况外,可以根据法考考试时间做具体细致的备考规划了! 一、22年法考时间 近日,人社部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里面明确了22年各个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规划,其中包含了法考两阶段的考试。 法考考试时间 法考客观题考试:9月17日、18日 法考主观题考试:10月16日 本次通知里的时间和历年基本相符,不出太大意外的话,届时考试会如期而至哦!所以,面对已经具体的法考备考期限,你准备好开启2022年的法考征程了吗? 二、近期任务清单 1、坚定决心 首要任务就是坚定一次过线的决心,这也是正确打开法考的关键点,正所谓一鼓作气,良好的精神状态会让你的学习更高效! (1)确定自己的报名资格 有的同学迟迟不敢下手行动,很大的原因就是不确定自己能否参加法考,也就不可避免地在是否备考中左右摇摆。 有这方面疑问的同学,可以后台私信小法,也可以到司法部官网留言,或者拨打当地司法局的电话。总之,一定要懂得行使自己的权利! (2)认清法考的含金量 随着必须通过法考的职业种类增加,法考证书的含金量越来越高,而之后必须参考的人群是否会增加也未可知。 所以再次提醒:想要从事与法律有关工作的同学,无论现在法考证书对你来说是否必须,都最好趁着难度尚可的时候,尽快拿到证书,而这也无疑会成为你的加分项。 (3)了解法考的考点量 可以先看一下8科的思维导图,确定自己要完成哪些知识的学习。从法考难度和考点量,催促自己开始备考。 2、做好规划 精神方面做好工作,就要着手付出行动了,法考是个庞大的工程,备考初期,做好规划必不可少! (1)宏观规划 从各个阶段的目标出发,做好整体的规划。比如1月份要学到哪里,6月份的任务又是什么?这个规划可以从前辈经验和老师那里取经,会更合理哦! (2)细致规划 这个规划就要考虑自己的时间分配和基础情况了,先列出来每天能用来准备法考的时间,看一下学习时长是否足够。 如果不够,就只能再扣时间或者延长学习时间了。据此不断完善,直至完成自己专属的备考规划。 3、实体法学习 准备工作做足,正式的学习也不能落下!现阶段的学习重点在于实体法,尤其是民法和刑法。 他们是大家比较熟悉的科目,和生活息息相关,容易找到实例和兴趣,很适合入门法考科目。但同时他们又内容繁杂,理论性强,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进行知识体系搭建。 所以,近期就开始尝试接触吧!然后持之以恒,2022年法考稳稳当当地过!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2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2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2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2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2-01-19 17:59:33

@22年法考生,今年你一定会经历这几个阶段!

新的一年,你有坚定2022年法考上岸的决心吗?如果你还在徘徊,可以跟着小法看一下如果你参加法考,未来一年你将经历哪些阶段。看完之后,你就会有答案! 提前说明,本次各阶段预测是根据历年公告经验,以及建立在法考各阶段均能顺利进行的基础上。 1月 这时候的你留意着各地的疫情,期待着过年,同时又在观望今年新施行的各个法律法规。你忍不住从这些法律法规中寻找法考相关,并早早收藏好这些新增/新修。 同时你开始关注法考相关的信息,盘算着自己是否符合法考报名条件,开始初步学习法考知识点,并规划着该怎么处理学习庞杂的各法考科目知识点。 2月 你体内有关投入备考、专心学习的因子开始躁动,你想着是时候开始战斗了。你开始按着自己的学习规划学习,虽然偶尔也会偷个小懒。 这时候22年的辅导书籍也已经面市,为了购买这些书籍,你投下了法考的第一笔资金。看着这些资料,你踌躇满志,心想一定可以征服他们。 为了不错过法考各个关键节点,为了学习不那么孤独,为了问题能有人讨论,你加入了好几个法考备考群,在这里你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 3月—4月 你开始跟着老师的脚步,走进法考的世界。面对法考的应试体系,你沉醉于法学的魅力,也会烦恼于法考的艰难。 为了弄懂刑法的一个知识点,你翻遍了资料和视频;为了理清民法的关系,你不停联系实际例子。 5月 法考大纲出来了!这也是2022年法考的第一个里程碑事件,你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法考在朝你走来。 你开始看有关于大纲的解读,希望能从中找到今年的重点。 5月底的时候,2022年的法考公告也出来了!你梳理时间的同时,想起来还有好多考点没复习到,于是你开始在法考上付出更多的时间。 6月 法考客观题考试报名通道正式开启!你开始准备报名所需的材料,并早早提交了报名申请,直至交费完成,你才小小地松了一口气。 7月—8月 你的备考仿佛陷入了瓶颈期,感觉自己还有很多重难点没有掌握,法考却已经近在咫尺,你的压力开始成倍增长。 你在崩溃的边缘和时间赛跑,背诵、刷题和模考占据了你大部分的时间,冲刺法考成为了你的信条。 同时,你还要为主观题提前做准备,小案例的练习,解题思路的训练,你一步也不敢停! 9月 法考客观题考试的号角吹响!直至考试前一天,你还在捧着资料狂背。整整一天的战斗结束后,你决定好好睡一觉。 下旬,成绩出来了!你旗开得胜,并顺利完成了主观题报名。之后,你便开启了主观题备考的地狱模式。 备考思维的转变,知识点的输出困难让你步履维艰,但是你只能咬牙坚持。 10月 法考主观题考试开始了!整整四个小时的高强度脑力劳动让你乏力,你本想考完之后要好好放松一下,开启快乐的人生新篇章。 但是法考诈然退场,你却不知道要做什么了!于是在新生活和对答案中,反复纠结。 11月 你开始转发锦鲤,积攒好运,并和考友交流讨论主观题成绩何时出。终于,在11月底,你查到了自己的成绩。 看着分数单和‘合格’二字,你感觉之前受过的苦都值了。 12月 终于!你来到了最后一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你早早在网上提交了认定申请,又四处搜集信息,准备现场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现场提交材料的时候,你有点激动,也有点心慌,生怕哪里缺了漏了。当你签完名字的时候,终于彻底放松下来。 ~~~~~~~~~~~~~~~~~~~~~~~ 写在最后:各位2022年的法考er,希望你的法考征程顺顺利利,希望你的22年收获满满!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2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2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2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2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2-01-14 17:25:08

法考重磅消息!《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些法律法规相关的最新修改决定,其中《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引起了广大法考er的注意。 毕竟民事诉讼法作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重点法考科目,一直都是拿分热点,再加上法考一直有着‘新增必考’的特点,新鲜出炉的《民事诉讼法》就成了香饽饽! 一起来看《民事诉讼法》都做出了哪些修改! 一、《民事诉讼法》修改公告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〇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12月24日 二、《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 1、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条,第二款修改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3、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4、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四)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五)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5、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 当事人认为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6、将第八十七条改为第九十条,修改为: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7、将第九十二条改为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8、将第一百六十一条改为第一百六十四条,修改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9、将第一百六十二条改为第一百六十五条,修改为: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10、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11、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12、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13、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4、将第一百六十九条改为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15、将第一百九十四条改为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16、将第十三条中的‘诚实信用’修改为‘诚信’; 将第四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一条中的‘审判长’修改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 将第八十二条中的‘节假日’修改为‘法定休假日’; 将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五十七条中的‘抚育费’修改为‘抚养费’; 将第一百二十八条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修改为‘审判人员’; 将第一百四十九条中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修改为‘经本院院长批准’; 将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中的‘意外事故’修改为‘意外事件’; 将第一百八十七条中的‘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修改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将第一百九十条中的‘或者他的监护人’修改为‘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将第一百九十三条中的‘民法通则’修改为‘民法典’; 将第一百九十六条中的‘物权法’修改为‘民法典’; 将第二百三十九条中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修改为‘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相较其他资格考试,法考备考时间着实不短,但面对庞杂的法学世界,这些时间还是远远不够。正是因此,法考需要有效备考,而不只是埋头苦读。 根据往年经验,新增/新修知识点总是命题热点。今年的法考更是连主观题都充满新增/新修的身影,刑诉案例题6个设问,其中三个都是新增/新修知识。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3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1-12-26 17:37:32

一起来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A证、B证、C证!其中一个,学历不够也能报考!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众所周知,为了实现法律人才的“高精专”,随着2018年4月28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发布,法考报考条件和考试方向都发生了改变。   不过贫困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人才极度匮乏,为了有效补充,就放宽了一定的条件,也就出现了我们常说的B证和C证。   那么A证、B证和C证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A类证书   01、报考条件   新人新办法   具备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老人老办法   2018年4月28日前已取得学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般情况下,在入学之日起,就已有相应学籍。   02、分数要求   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也就是法考客观题考试(满分300分)取得180+的分数,法考主观题考试(满分180分)取得108+的分数。   03、A证颁发   在满足法考报考条件,并且达到国家统一合格线后,颁发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证在三证里含金量相对较高,全国任意范围均可执业。   B类证书   2020年12月1日发布《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之后,官方确定了法考的3类证书。从此,B证再次出现在了大众的视野。   01、报考条件   放宽了学历条件中的专业条件。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学历只要满足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即可报考。     02、分数要求   和A类证书分数要求相同,需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   03、B证颁发   满足报考条件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后,颁发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虽然B类证书只能在当地范围执业,但是解决了相当一部分考生的证书需求。   如果你学历条件不够,但是有一个法律梦或者需要法考证书的话,还是很建议先考一个B证,这对你申请相关法律实习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而且在你取得了A证的学历条件之后,你的证书就可以直接全国执业了,不用再次报名参加法考。     C类证书   C证也是放宽地区考生才能报考,但是和B证不同,C证放宽的是分数条件。   01、报考条件   和A证报考条件相同。   02、分数要求   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从近几年的法考来看,放宽分数线分为了三挡。   一、西藏自治区,法考客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法考主观题考试则为85分。   二、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法考客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法考主观题考试则为90分。   三、其他放宽地方,法考客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法考主观题考试则为95分。     03、C证颁发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颁发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C证也是当地范围执业。考生如果重新报考法考,并达到了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则可以申请A证,并向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已取得的C类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放宽地区的考生如果法考客观题考试过了放宽线,而未过全国线的话,即使法考主观题考试过了全国线,也只能重新参加法考,才能申请A证。   但如果法考客观题考试过了全国线,法考主观题考试只过了放宽线的话,可以先申请C证。这时候法考客观题考试的成绩会保留一年,想拿A证的话,下一年只需重新考法考主观题考试,并过全国线即可。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3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1-12-07 17:40:51

从律考到法考,从1986到2021,一起来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世今生!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你知道吗?隋唐时期,我们国家就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身影了!当时科举制度考试中的明法科,考察的内容就是国家相关律令,而且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参加,相当于现在的限制专业 经过历史长河的洗礼和几番演变,才到了我们现在所熟悉的法考时代。小法今天就带大家走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世今生,看一下新中国成立以来,法考曾经历过几个阶段的改革!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一、律考时代 律考全称‘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存在于1986年-2000年,是法考最初的模样! 由于国家恢复了公检法,律师出现了巨大的缺口,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规定‘考核授予律师制度’。所以当时的律师资格证其实是由当地司法局考核颁发。 1986年4月12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并于9月27日组织了首届律考。 律考共有四张卷子,满分400分,240分为过关。至1992年都是每两年举办一次,后因现代化建设的律师需求,律考改为了每年一次。 刚开始的律考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后1996年国家发布了《律师法》,规定律考需法学专科或者本科(不限专业)才能报考。自此,律考走向了专业化和规范化。 值得一提的是,97年-99年的律考还会进行英语的考查,共有10分的分值。这也间接说明了英语对法学的重要性。 二、司考时代 司考全称‘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存在于2002年-2017年,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年代。 2001年停考一年,并出现了新的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必须也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考合一’。 2002年3月30日和31日举办了第一场司法考试,当时的通过率仅有6.68%。之后参考人数不断增多,通过率低,严格考查,难度极高,‘天下第一考’从此而来。 司法考试刚开始的满分分数承袭了律考的400分,不过2004年发生了改变,满分为600分,共四张卷子,每张卷子150分,过关线也变成了360分。 参加司考的考生在同一批次考完,历经两天,不过不能有任何一科缺考,否则即使总分过线,也视为不合格。 司考对学历的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后来允许有困难的地区将学历定在专科,考取‘B证’。 2008年的时候,司考进行了微调:允许大三的考生参加考试,并且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香港和澳门的考生参加考试。 2017年国家举办了最后一届司考,陪法学人度过了16年的司考自此退出历史舞台! 三、法考时代 法考全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4月28日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我们也就进入了‘法考时代’。 新的规定随之出现:不仅是公、检、法、律师需通过考试,从事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也必须通过法考。 法考将考试分为了两个阶段,分别为‘法考客观题考试’和‘法考主观题考试’,法考客观题满分300,180为合格线;法考主观题满分180,108为合格线。法考客观题通过才能报名法考主观题。 为了实现法律人才的‘高精专’,法考报名条件随之提高,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法本及以上学历才可以报考。 但是法律人才的缺口使得这个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于是就出现了过渡期和‘老人老办法’。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3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1-12-01 16:46:10

2022年法考生,你不得不看的优质过关经验,拿捏住才能正确备考!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2024年法考生,法考备考季来袭,你准备好翻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座大山了吗?在此之前,小法还是要打个预防针:法考的难度不容小觑,‘天下第一考’更不是虚名。 法考不是只凭着一腔热血就可以战胜的,每一个过法考的人都经历了努力与付出、焦虑与无奈,承受了体力和精神的双重挑战。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一起来看法考过关的优质经验! 一、合理的规划,让备考有方向 众所周知,法考的知识点很庞杂,但是他的考查并没有分科目一、科目二……而是法考客观题和法考主观题,共三张卷子,一起考完。 由此不难看出,法考的考查综合性很强,这就要求考生备考的时候克服两大难关,一是知识点这个大工程,二是科目之间的联系和综合。 而面对浩如烟海的法考备考资料,只有合理有效的规划才能逐步吃透。 可以先将自己一天的时间都列出来,盘点一下各个时间段都在做什么,将可以用来备考的时间摘出来,然后再将备考任务列出来。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最后估量一下自己能否在这些时间完成备考任务,如果不行,就要继续抠时间了。 每科的备考顺序和大致规划,小法之前已经分享过,可以据此细致完善适合自己的备考规划,然后就跟着计划开始备考吧! 二、不要懒惰,坚持到底 法考的备考周期很长,相较于考研和国考的周期,也不遑多让。长期的备考很容易滋生惰性,从而乏力疲软,这也是法考弃考率很高的原因之一。 再加上法考是一个离不开记忆的考试,反复遗忘实在挑战人的信心和耐心。保持勤奋,坚持学习就成了一件很难的事。 但坚持又是通过法考必不可少的品质,只有不断学习到考试结束,才能拿到通关的钥匙。 也正是因此,才不建议考生刚开始就卯着劲学。流水不争先,争的是滔滔不绝。精力和信念感都是有限的,一定要学会合理分配。 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劳逸结合,适当放松才能更好地持之以恒。备考期间,该有的娱乐活动没必要全舍弃,适量运动、游戏、社交……有益无害。 总之,希望能陪伴各位奋斗到考试结束!2022年,我们一起过法考呀! 三、良好的心态,加分利器 长时间的精神紧绷容易让人变得脆弱,尤其到了法考冲刺后期,一点风吹草动就可能让法考er崩盘。 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就成了加分利器,从容备考,胜过千万应试技巧。而良好的心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培养。 实力就是最大的底气。考试过关离不开丰富的知识储备,当你真正掌握各个重要考点的时候,就会有足够的信心面对千变万化的试题,所以最重要的还是踏踏实实备考。 法考是个长长的独木桥,一个人过势必会困难重重,学习的孤单感还会放大不确定和迷茫。因此可以找几个小伙伴一起备考或直接加入法考备考群。 凡事有商有量,彼此激励,共同进步,相信在志同道合的小伙伴陪伴下,你的备考会安心很多。 而且如果加入了2022年法考备考群,还能群策群力,你可以更好地把握住每一个节点,不遗漏每一个过关要点!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3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1-11-29 16:25:37

最后3天,还能为法考主观题考试做些什么?不要忘了核酸检测证明!

倒计时3天!对于大部分法考er来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到了最后的收尾阶段。在这个尾声,你是在焦虑着前进,还是已然有了解脱的轻快呢?   虽然3天的时间已经不足以让你有决定性的进步,但是放松为时过早。为了法考主观题考试的顺利开考,这三天,我们还有很多必要的准备工作要做!     一、疫情防控   最近疫情在小范围蔓延,防疫要求也愈发严格,在各省市主观题防疫公告中,很多地方都强调了疫情防控和健康打卡。   对于有瞒报自身异常情况和故意妨碍疫情防控行为的考生,会给予警告处分,严重的可能还要付出一定的法律责任。   而且今年本就因为疫情延期了十几个省市,幸存下来的考区担的责任也相应增大。无论是考务人员还是当地司法局,只会更看重疫情方面的防控。   总之,种种迹象都表明:2021年法考主观题是历史性的,疫情防控要求是不可忽视的。     所以,你做核酸了吗?   关于核酸检测,各地的要求不尽相同,72小时内核酸证明要求的,今天上午9时之后就可以去做核酸检测了,48小时内的,明天上午9时之后也可以行动起来了!   不过也有一些考区并没有要求全员做核酸检测,如果不确定,一定要及时打当地司法局的电话确认。   下面是小法汇总的需要全员核酸检测的省市:   01、48小时内   福建省、贵州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苏省、宁夏省、山西省、陕西省、西藏省。   02、72小时内   广东省   03、内蒙古也要求全员核酸,而且必须提供11月17日——20日的两次核酸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应在24小时以上,其中一次应在考前48小时     二、最后准备   01、调整作息   从现在开始必须要将自己的生物钟调整到考试当天,这三天就不要熬夜了,保证充足良好的睡眠,才能有积极的精神状态走上考场。   在9点——13点要保持学习的状态,调动起自己的亢奋因子,专注专心,让大脑高速运转。   02、注重健康   这几天要注意气温的变化,及时增添衣物。关键时刻,普通的小感冒也足以成为你法考的拦路虎。   一是因为感冒会影响思考答题,二是因为感冒会让你难以通过防疫检查。几个月的辛苦,万万不能因此功亏一篑。     03、调节心情   看着时间一分分过去,紧张焦虑肯定避免不掉,但还是要尽力给自己多些积极的暗示,适当放松放松,良好的状态经常会爆发出令人惊喜的力量!   考前的三天,其实过得很快,如果将时间浪费在紧张和胡思乱想上,难道不可惜吗?   04、临阵磨枪   放松归放松,不到最后一刻,复习还是不能停!最后三天,一定要将重心放在刷题上,因为只有实践才能准确评估你的水平,只有实践才能帮你有效查缺补漏。   总之,如果想要突击进步,或者想要保持良好的答题状态,就一定要刷题。在刷题中查缺补漏,做最后的冲刺,在刷题中总结技巧,提升应试能力。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1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延期地区汇总   2021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1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1-11-19 11:56:08

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重点问题一览!从这几点确认报名交费是否成功!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相信很多法考er都已经如愿以偿地‘尝到了主观的苦’,再次提醒大家:在冲刺复习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同时,一定一定不要忘了确认法考报名交费! 不过自从法考主观题考试报名开始后,bug就层出不穷,疫情原因还使得有的考生对于考区的选择也充满了纠结,下面跟着小法一起来解决: 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重点问题 1、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相关 法考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时间:10月25日0时至10月29日24时。这个时间其实并不长,所以一定要尽早报名交费,中间万一出现问题也有足够的时间解决。 法考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11月21日。 2、法考主观题考试放宽政策 在法考客观题考试未选择申请放宽政策的考生,在法考主观题考试报名时可以选择申请放宽。符合放宽条件的‘二战’考生,也可以申请放宽政策。 3、法考主观题考试考区选择 首次报名法考主观题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法考客观题考试报名时所在的地区。 ‘二战’法考主观题考试的考生,可以选择上一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报名时所在的地区,也可以选择工作、生活所在的地区。 在延期地区工作生活的‘二战’法考主观题考试考生,可以选择上一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报名时所在的地区,也可以选择延期地区。 PS:黑龙江和福建省的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已确定,也是在11月21号。 4、法考主观题考试形式选择 统一机考,每个地区支持的输入法种类有所不同,大家最好提前确认,打字速度慢的,一定要抽出时间多加练习。 对机考确有困难的,也可以申请纸笔考试,不过试题和法条仍需要在电脑上查阅,而且纸笔考试的试点较少,需要提前做好时间和住处安排。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也是实行纸笔答题方式。 综上,还是建议大家选择机考,毕竟四个小时的连续工整书写并不容易。 5、法考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主观题考试的考生,需要再次完成疫情防控要求,比如核酸检测报告和每日健康打卡等。 二、报名交费确认成功 1、法考主观题考试交费问题 是否需要填报信息。首次报名主观题的考生,直接进行交费即可。‘二战’考生则需要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才能进行交费。 重复交费。有的考生在重复交费两三次后,才显示交费成功。出现这种情况的法考er,稍微耐心等两天,重复交的钱等到报名结束后,会联系返回的。 交费一直显示失败。正值报名高峰期,如果交费一直失败的话,检查看一下账户是否扣款成功。 如果有扣款信息,可以联系当地司法局确认,也可以再次进行交费;若没有,就只能多换几个时间段尝试。 交费时间有误。有不少法考er的交费时间显示为2020年,这个问题大家不用担心,只是一点小BUG,后续会陆续更正。 2、法考主观题考试报名成功 短信通知。在报名成功后,有的地区会给考生发送主观题报名成功的短信,如果你收到了短信,就安心复习,等着打印准考证和考试就好了。 报名凭证。现在准考证打印通道还未开放,但是可以查到报名凭证,报名凭证即表明你已经报名成功。 交费信息。如果上述两个都还未出现,就看一下自己的交费信息,交费信息会明确你的交费金额和事由。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1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1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1-10-27 17:59:44

法考主观题|法律职业资格证主观题考试到底是在考什么?

你还在一边焦急,一边寻找合适的法考备考开始时间吗?别等了,法考主观题备考现在开始最合适!   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备考一定要注意不能盲目,法考主观题考试的考点比较固定,重要知识点较为突出,因此找准知识点很重要!   那么法考主观题考试到底都要考查什么?和法考客观题考试的范围又有什么不同呢?     一、法考主观题考试考查范围   法考主观题考试具体考查的具体法考科目为   理论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也就是说法考客观题考试考查中的中国法律史、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就不用再学习了!   除了理论法是以论述题进行考查之外,其他法考科目的知识点考查均以大案例的方式进行。     二、法考主观题考试黄金考点   以近五年的考查情况来看,各科目主要考查的知识点分别为:   01、刑法   刑法主要考罪名,其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为黄金考点。   02、刑诉   近五年主要考点集中在管辖、刑事证据、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刑事司法协助。     03、民法   民法考点相对有些杂乱,必考点会夹杂知识点一同出题,不过担保法和物权法是重中之重,其次由于民法是以综合大案例的形式考查,因此可以着重把握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考点,比如多数人责任。   04、民诉   近五年考查的主要考点是主管与管辖诉当事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仲裁法。   05、商法   涉及的考点一般为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票据、证券、合伙等部门法或穿插其中涉及一题,或不考查。     06、行政法   考查重点在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行政协议;行政诉讼参加人;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   07、理论法   法制工作的基本格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推进全民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和基本保障、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三、法考主观题考试复习怎么学   主观题的考查重者恒重,因此大可以放心地专注在重要知识点上,抓各科目的必考点即可。   从历年真题中找出命题形式,主观题离不开做题练习,但是也不能盲目地下苦功夫,要多思考,多钻研,找到命题趋势,理清各科知识点是以什么形式进行考查的。   考情和重要内容掌握之后,根据正确的答题方法进行拔高。   比如论述题的答题首要得分点就在于:开门见山的论点(明确表达出自己赞成什么、反对什么)、点名中心的结尾,其次才是有逻辑的论述。   而案例题首先需要有一目了然的格式:结论+大前提(理由)+小前提(案情),然后是有理有据地陈述。   但是无论哪一题,都必须学会用法言法语踩分。因此考生在复习的时候,不要忘记熟悉法条和积累法律格言。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1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1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1-10-26 17:59:02

2021年法考确定延期后,这才是重启司法考试备考的正确姿势!

就在前天晚上,司法部终于发布了官方通知:2021年法考确定延期!客观题延期至2021年第四季度(10月份-12月份),主观题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石激起千层浪,几家欢喜几家愁!2021法考延期公告一出,瞬间不少备受折磨的法考生,放下了手中的书表示还能再躺几天!也有打算大展拳脚的法考生,看着自己的2021法考冲刺计划手足无措。 不过无论怎样,法考延期的事实已经确定,大家还是尽快接受、适应比较好。今天我们就从理智的角度来全面分析一下法考延期这个事! 1、法考延期之利弊分析 法考延期之利: 法考延期对于法考生来说最大的益处就是司法考试备考时间变多了,多出来的时间有利于考生准备地更充分,考生可以多刷两遍题,也可以再巩固一下知识点。 而且此次法考延期并不是无限拉长法考战线,考生便不会因为时间太久远而忘记之前学过的考点,可以轻松在这期间加深自己的记忆。 法考延期对于很多考生克服考试恐惧也是有一定好处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考生会更熟悉法考,不会像刚接触的时候那样陌生恐惧。 法考延期之弊: 最明显的弊端就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复习计划全打乱了,紧张冲刺中突然被绊了一跤,任谁也会受点影响。尤其是对于一步一个脚印、兢兢业业备考的考生来说,法考延期无疑是斩断了自己的绝佳状态,很容易就出现疲惫无力的情况。 其次法考延期还会压缩主观题备考时间,2020年的延期就导致法考客观题考试与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相差不足一个月! 考生查到客观题成绩后,还没能松一口气呢,就要转身投入主观题的战场了。这么短的时间,不仅要用来适应新题型,还要用来给自己打鸡血,着实不容易! 2、法考延期之后续规划 及时调整法考复习计划: 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虽然延期了,学习还是要继续,但是既然时间战线已拉长,复习计划就要及时调整,不然学习结束,考试还没到,这样的境况未免太尴尬! 大家现在要做的事就是给自己扩容,计划好在未来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时间,哪些考点可以掌握地再精细一些,哪些科目可以再冲一下,哪些题可以再多刷两遍! 同时可以稍微缓一下冲刺才需要的学习计划。比如有些考验强记的小法,就可以慢慢来了。总而言之,大家一定要分清现阶段的主次矛盾,因时制宜,适时调整! 及时调整心态: 心情大起大落这两天大家也都经历一遍了,现在一切都尘埃落定,心思就要往回收一收了! 如果因为陡然多出来的时间而放松警惕,疏懒学习,最后你只会发现时间还是不够!如果因为计划被打乱而泄了气,那你很难有充沛的精力应对之后的备考! 所以无论法考延期带给你的是欣喜还是郁闷,都要尽快适应克服,多给自己一些积极的暗示。让自己保持一个稳定良好的心态,让自己的学习充满效率! 总而言之,狂欢过后,各位法考er,现在开始要重新支棱起来了!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1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1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1-08-24 16:25:11

四大变化成就史上“最严”司法考试【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9月24日至25日,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举行,今年报考人数达58.8万余人,比去年增加10.2万人,增幅20%。司法考试持续升温,报考人数再创新高。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优质便捷的考试服务、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蓬勃发展,是司考升温的主要因素,作为《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作弊入刑后的首次司法考试,今年的考场纪律堪称史上‘最严’。   今年,江苏省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多达3.5万余人,较去年增长19.6%;南通市的报名人数为2300人,较去年增长22.7%,均创历史新高。   都说司法考试难,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争相来挤这座‘独木桥’?   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局长张武林告诉记者,近3年来,南通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逐年攀升,主要源于我国法律制度日益健全完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法律专业人才越来越热衷于从事法律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介绍说,目前,我国已有600余所高等院校设立法学本科专业,法学教育规模不断扩大,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作为一种能力和水平的体现,几乎是每一名法律专业学生一入学便已确立的重要目标。   顾永忠以律师行业为例分析说,近年来,我国律师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职业尊荣感强和高收入的吸引,使律师职业更加受人青睐,而通过司法考试是成为律师的必经之路,自然使得司法考试更加火爆。   江苏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处长何祝荣对此深有体会。他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推进,国家推出一系列促进法律职业发展的利好政策,各行各业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够通过司法考试证明自己的法律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何祝荣注意到,今后报名司法考试可能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因此不少人想赶在这一两年‘突围’,客观上造成司法考试的火爆。   司法考试人数节节攀升,给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考试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全国共设立考区249个、考点501个,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优化考试服务环境,有力维护考场秩序,确保了考试公平公正。’   据介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自身能力,提升考试服务水平。   南通市司法行政机关利用‘@南通司法考试’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将考点交通及食宿相关信息、考试注意事项等发给考生,为考生制作《考点交通示意图》,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审核报名、网上缴费等。   全国各考区大力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幅提升考场管理水平。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司法考试中,国家标准化考场使用率已达到97%,有86%的考区采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实现考生到考电子化登记、身份信息核验、人像比对、答卷(卡)回收查验等科学技术管理手段。   今年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的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组织考试作弊、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破坏考试秩序行为,都已纳入违法犯罪进行处罚。司法部已依据法律规定,修改了《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并发布实施,进一步细化对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加大惩戒力度,堵塞疏漏,实现行政处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何祝荣说:‘相比去年,今年的司法考试更严。去年,江苏只是在全省部分考区试点核验信息入场,今年,核验通道己覆盖全省13个考区1100多个考场,每名考生都要经过人脸识别。’   张武林告诉记者,南通市今年全面开通考场视频巡查、监控系统,配备金属探测、无线信号屏蔽和侦测阻断设备,确保‘全时段、全覆盖’,对一切违法违纪作弊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法律法规更加严谨、执法执纪更加严肃、监督管理更加严格、方法手段更加严密,正是这些变化成就了此次史上‘最严’司法考试。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1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1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1-08-03 17:52:06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将学法考法“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为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江西省吉安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上集中考法制度和推进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考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全覆盖。 近日,吉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发文出台《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实施办法》,创新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新模式,将学法考法“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探索出一条以考促学助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路径。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突出重点明“对象”,在“哪些人考”上确认主体。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明确全市新提拔县处级、县(市、区)乡科级领导干部均要参加考法,使考法成为领导干部任上必经程序。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编写题库定“考点”,在“考什么”上精准靶向。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团并组织普法责任主体单位工作人员共同编写《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应知应会试题库》,并及时动态更新,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省市政府颁布的行政程序方面的规定等内容,为考法制度提供资源依据;将领导干部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考法必考范围,提高考法制度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闭卷考试改“考法”,在“怎么考”上科学施策。为避免考试流于形式,走过场,推动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吉安市一改过去开卷考试的做法,选取“12·4”国家宪法日,采取市、县同步,统一时间,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试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论述题等四类,注重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运用的考核,防止考生机械背诵应试。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强化管理严“考纪”,在“怎么做”上压实责任。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在考务上,吉安市严肃考风考纪,细化分工,由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总协调、总调度,组织部门负责提供新提任领导干部名单,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负责通知考试人员、出(评)卷、监考等考试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同时严格加强试题管理,明确规定,如考场出现泄密的,立即终止考试;事后发现的,该考场所有应试人员的成绩作废,并在适当时候进行补考;如考试工作人员有失职或泄密等违纪行为的,责成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应试人员有作弊等违纪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予以通报。 激发动力用“考绩”,在“怎么用”上务实创新。考试结果的运用是考试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为真正发挥好考试的作用,吉安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与组织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在“考绩”使用上突出实效性和导向性,即60分(含60分)以上合格,90分(含90分)以上优秀。考试成绩通报参考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并报组织部门备案,以此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树立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鲜明导向,促使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养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遇事靠法的行动自觉。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1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1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1-07-22 16:52:12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官方解读

2021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5号国务院令,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  答: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监管形势较为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制定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处罚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以法治手段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问:《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规定“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据此,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适用本《条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参照本《条例》;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问:《条例》对基金使用各相关主体提了哪些要求?  答:《条例》明确了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包括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一是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二是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协议管理。三是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保管有关资料、传送数据和报告监管信息。四是参保人员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五是禁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问:《条例》在健全监督体制、强化监管措施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构建政府和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制度笼子。二是建立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案件移送等监管合作机制。三是要求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制作并定期修订服务协议范本。四是规定大数据智能监控、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信用管理等监管形式。五是规范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措施及程序。  问: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处,《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针对不同违法主体、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设置了法律责任。  一是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罚款、给予处分。二是对定点医药机构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罚款;对定点医药机构骗保的,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限制从业、处分。三是个人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罚款。四是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处分。五是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
2021-02-25 18:00:22

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的通知

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的通知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146号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2021-02-23 16:46:11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和趋势(2017.1-2020.6)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和趋势(2017.1-2020.6)
2021-02-19 16:05:38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司解发布

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将第三条修改为: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将第四条修改为: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第三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五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第七条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第八条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2021-02-07 17:4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8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到受理机关指定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2月4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遵守国家、申请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司法部 2021年1月7日
2021-01-08 14:52:39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将于1月8日公布

司法部将于2021年1月8日公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主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除享受放宽政策的外,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成绩合格人员应于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2020年未参加主观题考试(不含延期举行考试的考区应试人员)或主观题考试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其客观题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申请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1-01-07 13:54:17

司法部:2020年法考时间公布!含报名时间及条件!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 告 (第5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 报名人员可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选择报名。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设置纸笔考试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资格审核授予 报考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承办。 (一)报名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承诺。 1.身份信息。 (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2)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报名。没有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填报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相关信息。 2.学历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二)报名方式及交费 1.报名方式。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香港、澳门考区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及审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由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核验相关信息,根据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交费和自行打印准考证事宜;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 (三)考试地点 1.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2.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应当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3.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可告知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 五、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司 法 部 2020年7月2日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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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20:05:21

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候要绕开的雷区

对于打算从事律师工作或者在公检法系统工作的人来说都会重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毕竟考过之后获得法律职业证书对于自己能力的提升有很大好处,那么在复习备考的时候哪些误区是不惜要避开的呢。 第一,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备考首先要重视的就是真题分析,因为法考本身涉及到知识非常多,所以完全依赖题海战术而不去理解的话,其实复习的效率是不高的,但是如果只是重视理论而不实践的话也是绝对不行的,最起码要把历年的真题全部了解才行,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第二,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备考误区还有就是不重视大纲和考试法条的解读,其实每年出题会根据大纲和法条来出题,而且很多培训机构押题时也是根据这些,当然这里不是鼓励大家押题,而是应该明白大纲和法条可以让复习更有针对性,而其实很多参加专业的培训机构就是冲着其可以分析大纲和法条而去的。 第三,没有复习计划也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的时候最不能触碰的雷区,因为法考本身设计的知识点非常多,没有合理科学的复习计划就会导致事倍功半,所以很多人在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都是从老师的授课经验和课本来看机构的培训体系,好的体系就是帮助学生养成复习计划的,这对于难度非常高法考来说非常的重要。 刚才提到的几个雷区就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时必须要绕开的,每年只有少部分通过法考就是因为在时间不是很充裕的情况下没有合理正确的复习,所以刚才的雷区不能触犯,而且还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科学完善的复习计划才行。
2020-04-21 13: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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