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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客观题考试重点打卡 | 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 发布时间:2022-05-19 17:03:10

01

备考指导

基础考点;

02

重点归纳

 

滥用职权罪:故意

1. 行为包括:

(1)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2)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

 

2.滥用职权与其他相关犯罪的竞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负有义务救助他人生命而不救助,导致他人死亡,符合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的,也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玩忽职守罪:过失

行为包括:

(1)不履行职责;

(2)不认真履行职责。

【注意】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一个兜底的罪名、一般法,其他罪名是特别法,特别法优先。

 

徇私枉法罪

客观要件:在刑事诉讼(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裁判。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枉法追诉;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枉法包庇;

(3)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枉法裁判。

此外:犯罪动机是徇私、徇情,徇私是指徇个人私利,徇情是徇亲友私情。行为人与对象之间存在“恩怨情仇”。

 

法考金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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